【资料图】
四川经济网讯(记者 王炎)5月23日,记者从四川省应急管理厅获悉,为推动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常态化、制度化,增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省安委会制定了《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工作规范》(以下简称《工作规范》)。
省安委会表示,《工作规范》包含总则、工作原则、组织实施、现场检查、工作要求、附则等6章共18条。其中,明确安全生产“四不两直”督查检查要坚持“五项工作原则”,即坚持深入一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闭环管理、坚持查企督政和落实检查责任等五项工作原则。
同时,针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作业的“四不两直”现场检查,《工作规范》强调要按照“七个步骤”开展,即表明身份目的、开展现场检查、查阅台账资料、进行谈话问询、反馈检查意见、下达执法文书、启动立案查处。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并向所在市(州)安委会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办,逐一销号;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总结归纳,在全省范围推广。
据悉,《工作规范》适用范围为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和省直有关部门对下级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含人员密集场所)开展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省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在全省安全生产综合性督查检查中落实“四不两直”要求;省直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检查工作中落实“四不两直”要求。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