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2023-007
【资料图】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和义路77号汇金大厦21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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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应飞军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张冰、赵忆波、叶平、独立董事周国华因公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徐正敏、姚佳蓉因公请假;
3、 董事会秘书严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继续授权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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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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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素豪律师事务所
律师:葛攀攀律师、徐丝寒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57 证券简称:宁波中百 公告编号:临2023-008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能科技”)
●投资资金:199,999,944.75元
●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一、对外投资概述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与派能科技签订了《股票认购协议》,以人民币199,999,944.75元认购派能科技定向发行股票802,407股。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授权事项已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主体的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54,844,533.00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韦在胜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887弄71-72号5层
成立日期:2009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锂电池以及其他类型电池的研发、销售以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光通信用备用电源的设计、销售,以及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截至2021年12月31日,派能科技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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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投资标的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第三人权利,不存在争议、诉讼或者仲裁事项及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四)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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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派能科技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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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二)认购价格、支付方式
认购价格:每股价格为人民币249.25元
认购数量:802,407股
认购方式:现金认购
支付方式:在收到《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以下简称“《缴款通知》”)后,乙方应按照《缴款通知》载明的支付金额与支付时间向指定缴款专用账户支付认购款项。
(三)合同的生效时间
生效时间: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相关股票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锁定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四、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作出的决策,有利于优化资源整合,实现健康发展。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派能科技此次定向发行股票已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2961号”《关于同意上海派能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派能科技经营风险、股票市场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继而影响公司参与认购派能科技定向发行股票的投资收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股票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日
关键词: 股东大会